【明報專訊】有本地市民回應首席醫官的建議,臨時取消了郵輪的行程。而在郵輪公司方面,雖然乘客的取消日期已經超出了退款的期限,但考慮到當前的疫情,還是願意將郵輪的船票以帳面餘額(credit)方式退還,但旅遊目的地的巴士等其他費用則未必能退還,而退訂的乘客則希望能獲全額退款。
多市居民李(代名)先生稱,早在去年底,他與家人一共5人預訂了皇家加勒比郵輪公司的海洋聖歌號,準備開展一次9天的巴哈馬之旅,出發日期是在本月15日,為此李先生等已經支付了近6000元。
即便已經發生了「鑽石公主號」、「至尊公主號」等郵輪乘客感染意外,李先生他們還是想繼續郵輪計劃。但在前天(9日) 加拿大首席醫療官譚詠詩醫生表示:「因新冠肺炎流行,加拿大公共衛生局建議加拿大人避免所有的郵輪旅行。」
看到這一消息後,李先生決定還是取消此次郵輪計劃,於是去到代辦郵輪業務的旅行社,商討取消旅程及退款的計劃。
根據雙方簽署的協議,像李先生這樣的9日行程,如果在正常情況下,李先生要想退訂時拿回全款,就必須是在出發日的90天之前;如果是在出發日之前的59天至75天,會被扣除全部費用的25%;如果是出發日之前74天至61天,扣除50%;出發日之前60天至31天,扣除75%;如果是30天以內取消,則不會有任何退款。
不過郵輪公司還是願意在這個非常時期作出讓步,全額退還李先生他們的船票,不過只是以帳面餘額的方式退還,這樣將來等疫情過後,李先生還可以再次享用這些帳面餘額。
不過旅行社方面目前只能幫李先生他們爭取到船票的全額退款,至於郵輪途經的旅遊目的地的旅遊巴士、酒店住宿和一處動物園的門票等費用,則無法保證能拿回來。
旅行社方面表示,上述幾項費用已經從帳目上劃撥給相關的外國機構和公司,而對方是否同意退還這些費用尚未可知,旅行社只能盡力爭取。
李先生也感到很鬱悶,因為他們也是響應政府的號召,避免陷入病毒感染的險境,卻要承受這麼多的損失,他覺得自己已經是提前數日告知旅行社,並不是臨出發前一天才取消,郵輪公司方面應該全額退款。
負責監管安省旅遊機構的旅遊業協會(Travel Industry Council of Ontario)主席斯瑪特(Richard Smart)表示,遊客訂購郵輪服務時都要簽署合約,其中就會包含有關重新預訂或退訂時的任何可能罰款的信息。
「通常來說,消費者必須遵守其合約條款。但一些旅行供應商(郵輪公司)提供了善意的姿態(例如重新預訂或取消),但這並沒有法律強制性。」
有旅行社行內人士表示,通常來說,如果郵輪公司的郵輪仍按時起航,而乘客要臨時退訂的話,都會有相應的扣款,具體幅度各家郵輪公司稍有不同。
「畢竟不是郵輪公司取消了行程,而是旅客自行取消,所以不一定有全額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