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針對航空公司實施的強制性乘客補償新例實施不足兩個月,加拿大運輸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宣布根據該條新法例,就旅客多次關於航班延誤的投訴進行調查。 運輸局周四發表聲明表示,自有關新法例於去年12月15日生效來,它已收到多宗投訴,該局的首席合規監管長(Chief Compliance Officer)將在接下來的6周內蒐集和分析該等投訴的證據,有關投訴指控航空公司未能準確傳達航班延誤甚至取消背後的原因。該局將在有關監管長完成報告後才決定後續步驟。 運輸局主席兼行政總裁斯特賴納(Scott Streiner)表示﹕「根據有關航空旅客保障條例,航空公司有義務就航班的延誤甚至取消原因,向旅客提供及時而準確的信息。這項調查將研究一些投訴,涉及指摘航空公司在某些情況下沒有履行上述義務。」 總理杜魯多向聯邦運輸部長加諾(Marc Garneau)發出的委任書(mandate letter)內,要求提高本國的機場效率,並對旅客負責,以及制訂標準以限制旅客在機場等候的時間。該項新法例要求航空公司管理範圍內,就取消航班或航班延誤作出賠償;不過,航班如因惡劣天氣,又或在定期檢查以外發現機件故障等未能控制的因素,而被迫延遲或取消航班,航空公司則不會作出賠償。至於受影響的乘客要取得補償,必須主動向航空公司索取,又或作為最後手段,向運輸局作出投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