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自然資源廳(MNRF)聯同林業廳﹐以及與沙省環境廳進行了為期2年半的聯合調查,確認一名安省華裔居民和4名沙省華裔居民非法販運黑熊熊膽。當局對他們提出檢控﹐並成功定罪﹐5人共被罰款逾6.7萬元。
沙省特別調查組(SSIU)在2017年初收到消息稱,在沙省桑迪灣(Sandy Bay)地區有一家餐館收購黑熊肉。當局經調查後發現,沙斯卡通市和多倫多市的居民參與了非法擁有和購買熊膽的活動。
沙省的調查部門隨即聯繫安省自然資源廳的情報和調查處(Intelligence and Investigations Service (IIS)),向對方通報了這個從沙省向多倫多走私黑熊器官的犯罪活動﹐並展開聯合調查。
調查後﹐沙省的環境保護官員根據《沙省野生動物法》,對4名沙省居民提出了非法販運黑熊器官的指控。安省方面也根據《安省魚類和野生動物保護法》,指控一名安省居民非法擁有黑熊膽。
多倫多居民薛順吉(Shun Ji Xue,音譯)被判定非法擁有黑熊膽,並被處以3,250元的罰款。
而在沙省,桑迪灣居民韓立根(Li Gen Han,音譯)被判7項罪名成立,罰款2.38萬元;李鸞順(Luanshun Li)被判3項罪名成立,罰款8,400元;Marcel Sewap被裁定1項罪名成立,罰款2,800元;沙斯卡通居民池柳華(Launhua Chi,音譯)被判7項罪名成立,罰款2.912萬元。
除了總共罰款6.737萬元外,所有被定罪的沙省居民,都被吊銷狩獵許可證5年。
自然資源和林業廳提醒公眾,在安省買賣熊器官是違法的,執法官員會與全加拿大的保護官員合作,制止非法的野生動植物的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