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工料測量師文志泉2016年參加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分組選舉落敗,他未能於選舉結果刊憲後30日內呈交選舉申報書,申報選舉開支及捐款,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遭廉署起訴。文志泉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辯方稱他未能尋獲單據而拖延遞交申報書。案件押後至1月20日判刑。 稱遺失單據一直拖 感後悔 辯方求情時透露,報稱工料測量師的文志泉(55歲)2016年起於理大任高級項目經理,被告選舉時隸屬的19人團隊聘用一名選舉代理人。其後被告未能尋獲單據,亦無律師有相關經驗,故一直拖延,他事後深感後悔。辯方呈上多人撰寫的求情信,包括該界別立法會議員謝偉銓於信中讚揚被告對業界所做貢獻及工作態度。 裁判官提醒被告別低估案件嚴重程度,稱申報書目的為確保選舉切實可行,並以公平、誠實及公開方式進行。由於被告認罪及沒案底,決定押後判刑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出,被告2016年參加選舉委員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分組選舉,及後落選,但未按規定於結果刊憲後30日內,即2017年1月14日前提交選舉申報書,選舉事務處2月將案件轉介廉署。 被告2017年5月在警誡下稱因忙碌沒呈交申報書。他透露曾於2011年參選,故知悉須呈交申報書 ,並估計開支約3萬元,未接受捐贈。 被告2018年6月向高院申請寬免命令,法庭去年12月拒絕其申請,並裁定被告非因「粗心大意」或「合理因由」而遲交。 【案件編號:KTCC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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