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民上月28日發起「北區和你Shop」,抗議水貨客問題未解決,拖篋客成為被騷擾對象。19歲無業青年涉在上水廣場外天橋腳踢及拉扯女途人的行李篋,被控一項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2月2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其間須遵守宵禁令、禁足上水廣場及不准離港。 報稱無業的被告曹禮然(19歲)(圖),被控於2019年12月28日在上水廣場2樓行人天橋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腳踢及拉扯一名女子的行李篋,而上述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此罪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施加保釋條件,包括宵禁令、禁足上水廣場、不准離港。辯方一度爭議是否需要守宵禁令及不准離港。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批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禁足上水廣場,不准離港,每周往警署報到,並須遵守宵禁令,每晚11時至翌早7時須留在家中。 【案件編號:STCC42/20】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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