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六旬漢元旦日於屯門警署附近,被兩名自稱便衣警的男子截查及搶劫,劫去21萬元現金,是3個月內第二宗假冒警員劫案。有立法會議員批評,事件是警方多月來拒絕展示委任證的惡果,令社會「兵賊難分」。 事發前日傍晚6時許,一名63歲黃姓男子途經屯門警署附近、建榮街25號對開時,遭兩名自稱便衣警的男子截查身分證,其間未出示委任證。由於其中一人身材健壯,涉事地點鄰近屯門警署,黃男不虞有詐,豈料兩人趁機搶去黃男手上一個裝有21萬元現金的紙袋逃去。 地點近警署一人壯健 不虞有詐 據了解,黃男報稱地盤工,事發時攜同15萬元現金,準備交予女友繳交裝修費;他早前曾贏馬,故到馬會兌換6萬元獎金,將所有現金放在一個公文袋內,並前往輕鐵站。惟行至警署附近時,被兩名自稱「便衣警」搜查,對方表示欲搜查其公文袋,趁機搶去其公文袋並逃去。 黃男隨後報案,警員到場調查,案件列「冒充警務人員」及「盜竊」,交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涉案兩名男子年約30歲,身高約1.7米,其中一人身材健壯,蓄短黑髮,案發時身穿綠色外套及藍色長褲;另一人中等身材,案發時身穿黑色長袖上衣及黑色長褲。去年10月25日,一名29歲內地女子於沙田麗豪酒店亦遭自稱警察的男子截查及搜查其入住房間,偷走逾4萬元財物。 林卓廷:行動呼號「自己都印到」 無助辨身分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假警察真行劫」是警方多月來拒絕展示委任證的惡果,便衣警僅手持警棍自稱警察便行使警權,不但違反警例,亦令制度崩壞,以至社會已「兵賊難分」。林又批評警方的「行動呼號」措施是「搵張卡紙打幾隻字自己都印到」,無助辨別警員身分,市民若面對「便衣警」時,只能在心中假設對方是假冒。 警:倘遇截查 可要求展證 警方回應稱,根據《警察通例》,便衣人員在與市民接觸及行使警察權力時,必須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證。如市民提出要求,軍裝警務人員應出示委任證,除非情G不容許;或出示委任證會影響警隊行動或危及有關人員安全;或要求不合理。警方重申,當便裝警務人員處理罪案時,須盡快按實際情G採取行動控制涉案疑人甚至拘捕,此情G下未必容許警務人員即時出示委任證,但其後會在適當時間展示委任證;惟市民若遇上自稱警務人員查問及被要求搜查時,市民則可要求對方出示委任證以確認其警察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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