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號稱「雪域英雄」的深圳坪山區前區委常委劉國紅(圖)涉嫌收賄5162萬,被深圳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53歲的劉國紅,在2007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行政執法隊隊長、深圳市龍崗區龍城街道黨工委書記、深圳市坪山區委常委、區委統戰部部長、區政府黨組成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招投標、項目採購、舊城改造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共計5162萬。綜合媒體報道,劉國紅北京大學法學本科畢業,早年主動申請到西藏服役,前後長達17年。他最為人所知的是,他曾在高原遭遇嚴重的車禍,被狼群圍困五天五夜,僅憑自己的尿液延續生命。 2005年3月,劉國紅調職到深圳市工作,官至深圳市坪山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副局級),曾獲得全省「優秀街道黨工委書記」。據報道,劉國紅自2007年開始收賄,第一次他收到多於一年工資的10萬現金,之後隨著職務提升,他的膽子也愈來愈大。2011年至2016年6月期間,劉國紅多次操控龍城街道清潔環衛項目招投標,幫助某清潔公司中標,他從中收取巨額好處。 劉國紅曾說,「我看到那些環衛工人啊,我心堶惚傿h,我覺得我沒良心。但後來呢又給自己解脫,這是老闆給我的,老闆不給我也會給別人,所以這種心理真是嚴重扭曲,給自己良心上本來是一種譴責,變成了一種掩護。」 報道稱,在劉國紅的雙開通報中,紀委方面措辭嚴厲,「劉國紅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18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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