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50歲導遊失業數月後,今年8月持牛肉刀在將軍澳連儂牆斬人,使3人受重傷,其中一名《信報》前女記者右肺萎縮,肺葉裂傷,事後患創傷後壓力症。從內地移居香港的導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求情稱今年6月與妻子離婚,酒後失常犯事,強調案件非政治事件,認罪乃「毫無保留」。法官明言一定判監,先索閱3名受害人最新醫療及創傷報告、被告背景報告,押後至明年2月17日判刑。 信報前記者患創傷後壓力症 被告洪震承認3項有意圖傷人罪,即於今年8月20日在將軍澳景林h及頌明苑的行人隧道,非法及惡意傷害黃靜美智子(26歲)、李玉鳳(35歲)和梁鎮杰(24歲)。 醫療報告顯示,3名受害人均受傷留院,其中黃靜美智子更右肺萎縮,一度命危(見表)。控方表示,3人慶幸無永久創傷,能正常生活,惟最新狀G要等候進一步醫療報告交代。 辯方:案件不涉政治 辯方求情時強調,案件不涉政治,被告的認罪「毫無保留」,從未打算以政治或社會狀G卸責,「無論任何情G下,咁樣犯案都係唔琚v,希望法庭考慮被告沒預謀犯案,背景良好,予以輕判。 根據案情,3名受害人案發時在隧道內連儂牆聚會,被告途經觀察,不發一言回家取兩把刀,再折返隧道,並上前與黃靜美智子及李玉鳳攀談,問「可唔可以搣走灝」、「你]係咪黃絲」、「點解鷎鰴鶗握H」、「咁夜鰜蚾腆A」等。 其後被告突然激動大叫「我忍唔住」,從背後取出約31厘米長的牛肉刀,擊打黃靜美智子前額再刺傷她背部,又揮刀砍李玉鳳。梁鎮杰上前圖解圍,遭被告砍傷。被告逃離現場,回家更衣後逃往深圳,同日下午返港時被捕。被告警誡下表示,他對在連儂牆貼東西的人感憤怒,認為他們令香港經濟變差,遂打算持刀清理連儂牆,另一刀則用作自衛,又承認以刀傷害3名受害人。 【案件編號: DCCC834 /19】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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