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周二(17日)拒絕批出民主派區諾軒和新民主同盟范國威的選舉呈請上訴許可,二人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席。終院昨頒下理由並在判辭指出,在每宗選舉呈請案,法庭都要裁定當選人是否「妥為當選」,並無酌情權保留他的議席,更遑論基於「政治因素」這樣做。 上訴許可的申請人為區諾軒及范國威。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兩人在港島區及新界東補選中「非妥為當選」,區諾軒一方認為他以「Plan B」代周庭出選,范國威則表示他和劉鬖J同屬民主派陣營,一旦失去議席,將會剝奪選民的意願。 終院3名法官在判辭中強調,根據《立法會條例》,每宗選舉呈請案完結時,法庭一定要裁定當選人是否「妥為當選」;如果非「妥為當選」,就要宣布另一人「妥為當選」。法庭沒有酌情權不作裁決,以保留當選人的議席,更遑論基於區諾軒和范國威提出的「政治因素」這樣做。 指兩人戲劇性改立場 判辭提到在兩宗選舉呈請的原審法庭上,區諾軒和范國威明知議席會受影響,仍保持立場中立,沒有出庭爭辯。范國威亦去信法庭,表示會服從裁決。因此,法庭認為區諾軒現時向終院解釋他是周庭的「Plan B」、范國威稱他和劉鬖J同屬一個陣營,都是「戲劇性改變立場」,這些說法亦欠缺理據支持。 判辭又指出,區諾軒和范國威建議在選舉呈請以外,可透過司法覆核挑戰選舉主任的決定,但周庭和劉鬖J都沒有申請司法覆核,因此不存在有人被剝奪訴訟的權利,遂駁回上訴申請許可。區諾軒和范國威需向選舉主任及劉鬖J一方支付訟費,周庭則沒有訟費申請。 【案件編號:FAMV307、3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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