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珠澳大橋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被揭發作假,12名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實驗室技術員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他們昨連同早前認罪、以污點證人身分作供的資深技術員,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社會服務令至監禁兩年不等。法官指出,雖然大橋最終應沒安全問題,但本案令當局需再費逾5800萬元重新測試,上司壓力、為勢所迫等並不能作為開脫理由。 主導作假 任證人減刑一半 法官李慶年形容,本案屬「中級」嚴重的建築工程不當行為。雖然大橋最終應沒安全問題,但作假行為導致當局需再耗費逾5800萬元重新勘查和測試,才能釋除公眾疑慮。而上司壓力、為勢所迫、貪方便、沒涉金錢利益等理由,並不能開脫相關不當行為。 就早前認罪的資深技術員吳啟堯(65歲),李官認為,由2013年開始至2016年7月26日被揭發的時段中,吳雖不屬主管級人員,但整個作假計劃由他主導,其間指點不同時間入職的員工作假,罪責遠高於其他被告,考慮他擔任污點證人可獲一半刑期的扣減後,終判囚22個月。 另6人判囚 6人社服緩刑 至於擔任技術員的余維德(31歲)、李詠暉(26歲)、陳銳鏗(25歲)、姚宇峰(50歲)、葉德杰(29歲)及擔任助理的郭文輝(36歲),李官指各人已還押3周,重犯風險不高,同時按各人犯案時段和作假文件數量,判各人囚3個月至兩年不等。 至於擔任助理的謝德禮(37歲)、李志勸(25歲)、陳志成(60歲)及擔任技術員的薛家俊(27歲)、吳汶鴻(28歲)、張嘉明(30歲),李官指大多被告犯案時間較短,部分人犯案時間只有1天,當中只涉1份作假文件,罪責較輕,遂判處緩刑或社會服務令。 李官又說,謝德禮犯案時間雖長達兩個月,當中涉19份造假文件,但接受他當時受抑鬱症影響,遂基於特殊情G判處緩刑。 另外本案尚有5名被告早前已分別承認串謀詐騙罪,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麥培盛(65歲)判囚32個月,其餘4人被判21至23個月。 【案件編號:DCCC1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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