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早前頒下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不法披露警員及家人的個人資料,今日再修訂禁令範圍,將保護範圍擴展至由其他紀律部隊抽調組成的特別任務警察,但有關修訂禁令仍會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1條,豁免合法新聞活動。 自反修例示威以來,不少警員及家人被「起底」,律政司作為公眾利益守護者及警務處長作為警務人員代表身分,申請單方面禁制令,並於10月25日獲高院頒下臨時禁制令。而上月14日,近百名懲教人員按《公安條例》獲委任為特別任務警察,負責守衛警務處長指定的政府處所等。 高院昨就「針對警員及其家屬被起底及滋擾的臨時禁制令」作修訂,涵蓋範圍除了警務人員及家屬,還新增範圍至特別任務警察。禁制令仍禁制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在沒有相關者同意下及同時有意圖或相當可能會恐嚇、騷擾、威脅或煩擾相關者的情G下,使用、發布、傳達或披露給他人屬於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其家屬的個人資料。 禁制令亦禁止協助、造成、慫使、促致、唆使、煽動、協助、教唆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案件編號:HCA1957/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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