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8歲女子透過交友程式結識男友,後來懷有身孕,受男方指使向家人索錢逾40萬元,男方更僱用兩名男子恐嚇女子家人,另借用兩名女友人銀行戶口洗黑錢。男方食髓知味,與女友合演「大龍鳳」,由女方假扮遭綁架,致電家人索35萬元贖金,家人報案,警方調查後揭穿騙局。涉案6人昨日在區域法院全被裁定串謀洗黑錢、串謀勒索等10項罪成,法官斥男方是案中「最壞」,女方則「呃屋企人錢」,將案押後至明年1月至2月判刑。
6名被告依次為情侶徐景樺(31歲)和楊夢儀(28歲)、借出戶口洗黑錢的梁惠琳(22歲)和韓可欣(又名張鳳艷,43歲)、撥打追債電話的莊浩文(26歲),以及指使莊追債的文學輝(55歲)。
6人罪成 明年判刑
涉事情侶及莊浩文早於8月承認串謀勒索、串謀洗黑錢、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同案其餘3人則不認罪受審。法官葉佐文稱梁惠琳、韓可欣必然知道借出戶口是用作洗黑錢,裁定她們串謀洗黑錢罪成;同時認為文學輝曾「介紹」莊浩文追債,並從徐景樺獲得4000元報酬,故裁定他串謀勒索罪成。
官斥呃屋企人錢 女被告:為情所困
來自受害家庭、遭葉官斥「呃屋企人錢」的楊夢儀求情稱,案發時她懷有徐景樺的骨肉,「執迷不悟,受情所困」,才會犯案;徐曾向她表示「仔要、女唔要」,她最終誕下女嬰,並與徐分手,女兒隨母姓,望法庭輕判。
葉官形容首被告徐景樺在案中「最壞」,查看女嬰照片後,批准已定罪的楊繼續保釋,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同案其餘5人均須還押,等候明年1月至2月各自面對判刑。
案情指出,楊夢儀前年透過交友程式結識徐景樺並成為情侶,徐指使楊借貸近20萬元,並茼o向家人索錢還款。在徐指使下,楊先後以股票失利、欠「大耳窿」等理由向家人索得逾40萬元,款項先後存入梁惠琳和韓可欣的銀行戶口,再遭分批提取。徐又向文學輝付「介紹費」,文再介紹莊浩文下手,多次致電恐嚇楊夢儀一家,楊家更遭淋紅漆。
去年3月,楊夢儀向楊母稱「出魖ヾv,後來另有人表示楊被綁架,索35萬元贖金,最終楊母報警,警方調查發現楊徐二人安然無恙,終揭穿騙局,拘捕涉案各人。
【案件編號:DCCC 639,105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