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生效翌日,網民號召戴口罩遊行,27歲女售貨員涉在黃大仙違反《禁蒙面法》,昨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由於政府早前就高院裁定《緊急法》和《禁蒙面法》違憲提出上訴,裁判官批准押後至明年3月,待上訴有結果再訊。 27歲售貨員陳子晴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控罪稱她10月6日在東頭(二)h榮東樓外非法集結時使用一個耳掛式口罩。辯方申請撤銷宵禁令和離境限制,並把警署報到次數由每周一次改為每月一次,獲裁判官批准。 就高院11月18日裁定《緊急法》和《禁蒙面法》部分條文違憲,律政司已提出上訴。上訴庭在11月底批出短期暫緩執行令,直至今日為止,高院今午將頒下裁決。至於正審上訴已定於明年1月9日開庭,預審期兩日。 【案件編號:KTCC1855、CACV 541-2/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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