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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晚終審法院一個門口外被縱火,昨日已清理,但現場仍有火燒痕[,起火處亦被欄杆圍起。(曾憲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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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有清潔工人在終審法院法官的出入口外,清理地面塗鴉。(曾憲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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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大律師會譴責縱火 「是罪犯非示威者」

【明報專訊】前日民陣遊行期間,金鐘高等法院及中環終審法院門口,傍晚先後被投擲燃燒彈縱火,並被噴上「法治已死」等塗鴉。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對上述刑事行為予以最嚴厲譴責,稱參與該行為者非真誠示威者而是罪犯,必須繩之於法;律師會亦強烈譴責任何企圖破壞司法尊嚴和獨立的行為。民陣召集人岑子杰說,看不到示威者有什麼原因燒法院。

警指非臥底 批縱火者挑戰底線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昨表示,確定向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縱火的不是楨部A但至今未有案件相關資料。警方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稱,縱火者挑戰社會底線,「難道向法院縱火,就是他們口中的正義、公義?」

大律師公會:必須繩之於法

大律師公會昨發聲明對破壞予以最嚴厲譴責,稱事件最諷刺的是周日遊行是為紀念國際人權日,卻發生破壞法院行為,而司法機構正是掌管公義及維護法治的主要守護者,也是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機構。公會認為,做出破壞行為的人並非真誠的示威者而是罪犯,必須繩之於法,「他們的行為沒有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聲明又稱,前日遊行者的表現正好體現和平表達意見和訴求最為強而有力。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午離開終審法院時回應傳媒查詢稱「無補充」。

律師會:令人髮指 無助解決問題

律師會昨亦表示非常關注事件,稱為發泄不滿而向法院投擲汽油彈及破壞公物令人髮指,干犯這些刑事行為的人必須停止以身試法,這類行為無助解決任何問題。律師會又稱,法院任務是依法公正裁決每宗案件涉及的法律和事實問題,不管爭議的性質如何或涉及何人,若當事人不滿判決有權上訴,強烈譴責任何企圖破壞司法尊嚴和獨立的行為。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批評有關行為極不尊重法治,稱法治是本港中流砥柱,但暴徒漠視法治,望警方繩之於法。她又說「香港已亂了6個月,相信較大部分香港人已感厭煩,看得出暴亂已將香港拉入經濟不振、前途不明朗」,現是最佳時候回復理性。

岑子杰:不見示威者燒法院理由

岑子杰昨表示,法院是守護的對象,而早前《禁蒙面法》的司法覆核勝訴後,是內地方面不停鬧香港法院,看不到示威者有什麼原因燒法院。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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