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26日公示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指京東旗下的網銀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39條規定,被處罰款2943.26萬元(人民幣,下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39條規定,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等逃匯行為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限期調回外匯,處逃匯金額30%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逃匯金額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企業資料平台「天眼查」數據顯示,網銀在線成立於2003年6月,註冊資本為10億元。網銀在線官網顯示,該公司為京東集團全資子公司,自2003年成立,是國內領先的電子支付解決方案提供商,為各行業提供綜合電子支付服務,現有員工1200餘人。 官網還提及,網銀在線在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任常務理事機構、任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商業保理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機構、獲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批覆基金銷售支付結算機構。公司於2011年5月3日首批榮獲央行《支付業務許可證》, 2014年獲得國家外管局頒發的「跨境支付牌照」。業務覆蓋酒店、機票、留學匯款以及貨物進出口貿易的結售匯與購付匯,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互聯網金融支付解決方案。此外,官網還提到,網銀在線與包括5大國有銀行、銀聯在內的國內主要金融機構有長期戰略合作關係,支持互聯網、POS、手機等多種線上線下的終端支付形式,形成京東支付、跨境支付、代付、銷售點終端機(POS)支付等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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