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就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作展開審查,發現項目多項工程因勘探不足或工程合約遺漏需延長施工時間,事後渠務署要向承建商支付近6.9億元費用。 報告顯示,截至今年7月政府動用約168.6億元推展計劃,未超出立會撥款的175.9億元。 報告指出,污水系統中有兩份合約遺漏橫向通道及臨時通路工程項目,渠務署分別向兩間承建商支付1.888億元及1.774億元,以進行有關遺漏項目的工程。 另外,渠務署為香港仔污水廠豎井工程項目招標前,未確認工地附近有否構築物,批出合約後才發現有構築物阻礙,多項工程延長合約由95至411.5天不等,涉延期完工費共3.233億元。 審計署發現,渠務署利用水平定向鑽挖法,在鴨c洲及香港仔之間建造一段長1.3公里的深層污水隧道,施工時發現地底有障礙物、岩層內有溶洞,以及岩層較預期硬,導致鑽挖進展較慢,完工日期由預計2011年8月延至2014年5月竣工。 審計署認為日後推展工程時,應改善招標前的工地勘測,渠務署長盧國華表示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審計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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