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隨科技發展,司法機構和統計處均推行「資訊科技策略計劃」。審計報告指出,兩部門因招標或人手短缺,計劃未能如期推進。司法機構原定2016年完成第一階段,但需延至2021年完成,較預期遲5年。司法機構表示,會考慮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和縮短採購招標程序,冀盡早完成餘下項目。
綜合案件處理系統 原定2016完成
司法機構於2013年獲撥款推行第一期資訊科技策略計劃,審計署發現,第一期計劃4個項目全部延遲。
當中,建立資訊科技基礎設施,以及第一階段在區域法院、裁判法院傳票法庭、相關法院辦事處推展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原本預計2016年6月完成,司法機構稱因人手短缺、系統開發延遲等原因,項目預計2021年3月完成,延遲近5年。
審計報告稱,司法機構經資科辦的建議,由全盤外判改為混合方式︰系統分析和設計、整合和維修工作由內部人手執行,推行項目及編製程式則通過外判和動用內部人手處理。
司法機構政務處向審計署表示,更改模式後,每年需聘用20至70名合約員工,但由於難以請人,出現嚴重人手短缺。
報告亦指出,第一階段法院系統開發期間,多個工序延遲,如用戶驗收測試由2017年3月延至2019年初才大致完成,延遲約兩年。
審計署發現,延遲主因是用戶在驗收期間提出大量的更改要求。審計署認為,如能在較早階段提出更改會更理想。司法機構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會考慮聘用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和縮短採購招標程序,冀盡早完成餘下的項目。
統計處9項目7延遲
審計:投標過程冗長
審計報告亦發現,統計處推行資訊科技策略計劃時,9個項目中亦有7項延遲,當中「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推展延遲7.8年。審計處留意到,統計處雖在2008年5月已就系統招標向物流署提出要求,但因檢視和修訂用戶要求至2010年9月才為項目招標;其後又因標價較預算高,一度取消投標,終在2013年12月才批出合約並於3年後才推展。
審計署認為,投標過程冗長,並建議應避免至撥款後才修改用戶要求,以免影響進度。統計處長同意有關建議。
明報記者
(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