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珠澳大橋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被揭發涉造假,12名土木工程拓展署外判商實驗室技術員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犯案距今已3年多,被告昨在區域法院全被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判刑。法官裁決時批評,被告不能以聽命上司為開脫的藉口,而他們以虛假報告誤導他人,這種行為是「錯了便騙」而非「錯了便改」。 案件昨在區域法院裁決,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區院法官李慶年裁決時稱,雖然已認罪的首兩名被告指使各人造假,但各被告是心智成熟的人,明知要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混凝土測試,仍以虛假時間報告,或以代替品取代石屎磚樣本做測試,已構成串謀詐騙。 李官引述案例稱,各被告身為僱員,因為聽命於上司而違法,惟法庭不接受以此辯解。至於被告聲稱已經「改正」,但李官認為他們並沒有「錯了便改」,把錯誤的事情改回正確,反而是「錯了便騙」,以虛假資料隱瞞過錯,及誤導技術員發出測試品質認證。 李官將案件押後至今(21日)聽取求情,並於下月11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押候訊。 本案牽涉18人被控串謀詐騙罪,6人早前認罪,故是次審訊牽涉12人。他們均於土木承判商嘉科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的小蠔灣試驗所工作,包括嘉科8名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余維德、李詠暉、薛家俊、陳銳鏗、姚宇峰、葉德杰、吳汶鴻、張嘉明;4名前實驗室助理謝德禮、李志勤、陳志成和郭文輝。 未按時測試 更改報告時間 控罪發生於2013年1月至2016年7月。控方早前開案陳辭指,土木工程拓展署規定將港珠澳大橋所用的混凝土送到試驗所,由技術人員把混凝土磚放在壓力測試機,施重力至磚破碎為止,並記錄相關數據。自2013年起,人員未能按時測試,並藉更改操控時間和使用代替品,製造虛假報告。 【案件編號:DCCC1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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