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馬鞍山上周一(11日)發生一名男子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案,當日在現場一對夫婦涉以挑釁性語言叫囂,早前被捕;兩人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各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案件明年1月29日再訊。控方獲准以X匿名稱呼事主,並披露事主至今仍未清醒,未能錄取口供。 女被告陳海雲(33歲)和男被告鄺耀文(39歲),均報稱文員,兩人為夫婦關係。控罪指兩人各於本月11日在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行人天橋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以挑釁性語言叫囂及挑釁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而該行為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據了解,他們當時作出挑釁性語言叫囂應是講粗口。 控方表明不反對兩被告保釋,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以進一步調查,包括尋找證人及公開相關片段、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而且事主在事件中燒傷,至今仍未清醒,未能錄取口供。 被告准保釋 事主匿名 另外控方申請將事主匿名,不能公開事主身分,並解釋事件因社會事件而起,擔心事主身分暴露後,人身安全受影響,但辯方會獲知事主身分。辯方一度以公眾知情權提出反對,不獲裁判官接納,並下令將事主匿名,以X稱呼代替。 裁判官亦下令將案件押後明年1月29日再訊,批准兩名被告以1000元現金保釋外出,其間須每周到馬鞍山警署報到一次,以及禁足連接馬鞍山公園和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穚。 【案件編號:ESCC2586/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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