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被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的印度裔男子文子星(Ramanjit, Singh),早前被印度政府申請引渡回國,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他其中18項指控表證成立,下令交付拘押,交警方看管,並留待特首決定是否將他引渡,另在頒下裁決的15日內,港府不會正式引渡他回國,而他亦可向高院申請人身保護令,或就裁決提出上訴。 涉28罪 18表證成立 印度政府指控同為香港居民的文子星,在印度干犯偷竊、藏槍、偽造文件、協助逃獄、妨礙司法公正等共8類罪行,對應香港法例共28項控罪。 裁判官在裁決表示,引渡聆訊中法庭只須衡量現時是否表面證供成立,至於證據是否真確,則由印度法院決定,另交付法庭須審視文子星干犯的罪行是否屬於可移交罪行。 裁判官稱,文子星被指偷車、使用偽造車牌,但印度政府一方無法確認車主身分及偽造誰的車牌,裁定相關控罪表證不成立,另外串謀他人越獄不屬於可移交罪行,亦裁定表證不成立。不過他所涉非法管有軍火、使用偽造信用卡、涉匯款協助逃獄的妨礙司法公正等共18控罪則表證成立。 文子星一方反對引渡時稱,他因支持「卡利斯坦運動」(Khalistan movement)而受印度政府政治檢控,相信被引渡回國或會遭警察酷刑對待,但裁判官裁定其聲稱的傷勢跟醫療報告不符,加上他投訴對象是印度警方,但申請移交的是印度政府檢控部門,未見兩者有明顯關係。裁判官又稱,文子星可向入境處提出酷刑聲請。 【案件編號:KCMP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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