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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藝人林依晨前男友鄭家堯,被控多次性侵13歲混血少女,遭判刑7年6月定讞, 入監服刑,鄭在獄中向高等法院聲請再審,高院認為不符再審條件,依法駁回。
判決指出,2013年間,鄭家堯因單車運動結識少女父親,但鄭後來趁教少女功課獨處時,多次猥褻並性侵少女,另趁載少女前往礁溪遊玩時,在飯店內性交並於車上口交。
士林地院判鄭家堯有期徒刑2年8月;案經上訴,高院改判7年6月;最高法院今年2月底駁回上訴確定。
鄭於4月入獄服刑迄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