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桃園一名婦人育有1子7女,過世後排行老么的獨子指出,母親遺書中說,7個姊姊都不孝,要把近億遺產全部由他繼承,姊姊們不服,因而引爆爭遺產官司。 據了解,婦人與丈夫生前最疼愛小兒子,7個女兒結婚後,仍會定期返回娘家探望雙親,但獨子卻在母親過世後說,7個姊姊在母親晚年生病時都漠不關心,還叫看護不要照顧母親,才會在遺屬囑說「女兒們都沒有來看我,我的財產不給女兒們繼承」。 7個姊姊不滿認為,父親2007年過世時就將所有土地給弟弟,如今媽媽又將遺產都給他,相當不公平,決定打官司爭取分配遺產。 法官認為,女兒未探望非屬「對繼承人重大虐待或侮辱事件」,不符合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原因,該婦遺囑已侵犯姊姊們的遺產特留分,故請姊姊們算好實際財產範圍後,再與弟弟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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