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奧沙華市(Oshawa)女子格羅夫斯(Jill Groves)因與丈夫離異﹐被迫將兩人共同擁有的房子賣掉﹐並因而中斷原有的按揭﹐卻被銀行要求補上利息差1.5萬元。還好事情曝光後,銀行與她商議找到折衷辦法,最後免去了這筆巨款罰金。 銀行服務監察員說,許多加拿大人由於失業、離婚或生病而被迫中斷按揭。巨額罰款使愈來愈多的消費者抱怨。為避免這種情況,房主還可考慮浮動利率按揭或較短的按揭期限。 格羅夫斯目前所住的房子,是她與其丈夫共同擁有,為此他們還在不久之前剛簽下一個5年期的按揭貸款計劃。但計劃剛簽不久,夫妻倆便離婚,要將房子出售﹐自然也不能再繼續執行那個按揭計劃。格羅夫斯表示,她原已有心理準備,知道違約會被罰款,卻沒想到罰款額會高達1.5萬元。「如我知道幾個月後我的生活會崩潰,那我就不會去簽那個5年的按揭合約。」 這份合約是格羅夫斯在多倫多道明銀行所做。她向銀行稱,她計劃再購買另一所房屋,而在尋找房屋的同時,要與父母同住幾個月。由於在找屋的過程中﹐沒有其他按揭,她不得不對現有的按揭違約,並為此要支付一定的費用,這個費用就是所謂的利率差。 加拿大金融消費者管理局(Financial Consumer Agency of Canada)將利率差定義為,「你當前按揭的利率與當日期限的利率之間的差異,再乘以按揭計劃剩餘的日數,由此得出的總額。」因為格羅夫斯的按揭計劃才剛剛簽,日數很多,因此總額高達1.5萬元。 所有客戶要提前結束按揭時,按揭的提供方都會收取罰金,但金額會有所不同。道明銀行在了解到格羅夫斯的處境後,表示非常同情並試圖幫助她脫離困境,「將現有貸款轉移(移交給)另一筆我們來提供的貸款,這就可撇除罰金。」 在此期間,格羅夫斯決定立即嘗試購買房產,由此她已獲准使用道明銀行的新按揭權。這意味茼o現在無需再支付15,092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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