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數十名聲稱來自「東江縱隊承傳綜合會」的人,昨午2時發起「撐警遊行」,由元朗西鐵站行至元朗警署,一度佔據元朗大馬路一條行車線,又聲稱現場參加者最少有48人。警方回覆本報查詢時證實,主辦者事前未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警方已發出警告。 根據《公安條例》第(7)及(13)條,任何超過50人的公眾集會及超過30人的公眾遊行,均須於活動舉行前7天親身到警署通知警方。 警稱即場向主辦者發警告 警方發言人稱,元朗警區已即場向遊行主辦者發警告,並提醒舉辦公眾活動時必須遵守相關法例要求。元朗警區亦已加派人員在現場一帶採取有效措施,以維持公共秩序。 據直播片段,「撐警」遊行隊伍昨午2時由元朗西鐵站出發,行經大馬路時佔據一條行車路,並高呼「支持警察」、「開槍有理」、「嚴懲暴徒」等口號,其間有警車巡經,但無警員下車驅散人群。 自稱「最大最惡」 佔一條行車線 遊行期間,隊伍中一名中年漢開咪呼籲市民加入,又稱隊伍「無遇上防暴同速龍,是因為我們是最大最惡」,並說現場有最少48人參加。多名參加者臂上戴有「香港好市民」等橙色手帶,樣式與前日元朗大馬路一班自稱「義工」 的清除路障者所戴一致,另有少數人戴口罩。隊伍近4時抵達元朗警署外,唱《香港之光》後離開。 另外,根據上月生效的禁蒙面法,合法或非法的遊行集會都禁蒙面。本報記者昨午書面及口頭多次向警方查詢會否檢控上述遊行蒙面者, 未獲正面回覆。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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