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網媒「立場新聞」去年8月刊登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的文章,內文提及前特首梁振英。梁振英其後兩度向鍾劍華和立場發律師信,早前更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劍華和立場誹謗。鍾劍華早前申請本案交由陪審團審訊,案件昨提訊時,獲司法常務官批准申請,審期待定。 原訴為梁振英,被告分別為鍾劍華及立場新聞。入稟狀指出,文章對梁振英作出失實指控和誹謗,損害聲譽,要求立場和鍾劍華刪除文章、賠償損失及道歉等。 司法常務官昨表示,鍾劍華早前向法庭申請由陪審團審理本案,與訟三方均同意,終批准申請,但強調主審法官有最終決定權,並有權推翻聆案官決定。案件將於明年1月13日再訊。 【案件編號:HCA19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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