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廉政公署昨日落案起訴警察學院警長歐智威,他涉嫌向30名受訓警員收受利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以欺騙手法取得財產等共4項控罪,涉款共25萬元。被告獲准保釋,下周二(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署接獲警方轉介後調查,49歲的歐智威在案發時駐守警察學院操練及槍械訓練組,是其中一班受訓警員的副班主任。 兩項欺騙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2年12月17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向班中30名受訓警員訛稱,各人須支付6000元購買上一班學員的文具及設備,並支付6萬元租用專業設備製作紀念相簿,涉款共24萬元。 歐智威同時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貪污,後者指他接受受訓警員約1萬元的電腦軟件,作為被告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他們的誘因或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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