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位前去監獄看望兒子的殘障老人,因把車泊在監獄員工泊車場的殘疾人位上,就遭到一名獄警的粗暴對待。老人先是對該獄警提出私人控告,被安省司法廳藉故阻止後,又對該獄警和聯邦司法部提出民事訴訟,索賠50萬元。
這位名叫薩利巴(Paul Saliba)的69歲老人,於2017年2月的某一天,前往位於安省東部的巴斯市中級監獄去探望正在服刑的兒子。
到了監獄的泊車場後,薩利巴使用了監獄員工泊車場的殘疾人專用泊車位,因為他曾經遭遇過車禍而留下背部、臀部及肩部永久疼痛,擁有殘疾人泊車證。之所以選擇員工泊車場,是因為此處離監獄的大門更近。
但獄警高夫(Darin Gough)告訴薩利巴,他不能泊在這個車位,老人據理力爭。獄警隨即告訴他,他的探望被取消,然後要求老人離開。
薩利巴稱,他除了對獄警解釋稱他被泊在合法的停車位之外,沒有對獄警做任何其他事情。
獄警要薩利巴說出自己的姓名,老人擔心說出名字之後,獄警會藉此為難老人的兒子,因此不肯說。獄警隨即拿手機拍攝老人的車牌號,準備自己去查。老人心中不忿,伸手到車內拿手機,準備拍攝獄警的照片。
一看老人的舉動,獄警突然抓住老人的衣領,用力把老人推到隔壁一輛車的車身上。
薩利巴後來向安省省警和監獄長投訴了襲擊事件。警方沒有做出檢控,但監獄方面做出了內部調查。
在調查中,獄警高夫還反稱被老人襲擊。他當時向他的主管聲稱,他不知道老人正在從他的車堥什麼東西,所以他採取了防禦姿態,舉起一隻手臂來阻止老人,而老人當時抓住了他的手腕。
幸好有視頻顯示,老人根本沒有去觸碰獄警。高夫看到視頻之後向內部調查員堅稱,當時他以為自己遭到了毆打,但在分析事件之後才意識到老人「只是在試圖抓住我的手臂來恢復平衡。」
於是老人對那名獄警提出了私人指控。根據法律,任何公民向省法院法官或指定的治安法官提出申訴後,均可提出指控。
安省司法廳在上個月介入此事,中止了老人的指控,稱即便定罪,那獄警頂多也就是被判1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或者要寫一封道歉信,不值得為此興師動眾。
老人並不甘心,於是對獄警高夫和加拿大司法部提出民事訴訟,稱這是「引起他們注意的唯一途徑。」
在訴訟中,老人指控高夫對他「捏造虛假的刑事指控,以掩蓋獄警自身的不法行為」,並且加拿大懲教處在其下屬機構設施中,未有盡責照顧他這名訪客。
獄警高夫和加拿大懲教處均已就此案提出抗辯聲明。高夫否認所有指控的不當行為,並聲稱與薩利巴互動時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按照他的職責。
加拿大司法部也否認老人提出的所有指控,但承認獄警在與老人溝通期間,並未按照其分配的職責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