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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補習天王」、時任現代教育中文科補習導師蕭源等4人,涉嫌於2016至17年分別以手機披露及接收中學文憑試保密資料,原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等3罪。終審法院今年就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頒下判辭,裁定用自己手機不犯此罪後,控方改控被告兩項串謀公職人員失當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辯方早前申請永久擱置聆訊,昨遭拒絕申請,案件如期12月18日開審。 4名被告包括曾任職中文補習導師的蕭志勇(又名蕭源)、任職教師的張國權和吳宏樑、蕭妻蔡盈盈(又名蔡怡)。裁判官溫紹明表示,辯方爭議本案泄密行為應控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15條保密條例,該罪的檢控時限只有半年,質疑控方超出起訴時效才改控其他控罪,有濫用司法程序之嫌。 惟溫官認為,控方有權因應案情選擇修改合適控罪,認為控方沒有繞過時效,亦無剝奪法律賦予被告的權利,並非濫用司法程序,拒絕辯方中止司法程序的申請。案件如期在12月18日開審,預計為期10日,將傳召23名控方證人。 【案件編號:WKCC25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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