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防暴警員前日在觀塘追截示威者後撤離時,被一名黑衣人以利器刺傷頸,傷口長3至4厘米,頸靜脈及神經線受損需接受接駁手術。警方昨日稱暫以涉嫌意圖謀殺罪拘捕傷警的男子,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新界喇沙中學證實一名姓許中六男學生涉嫌與案件有關被捕。據悉,被捕學生19歲。 新界喇沙:學生校內表現好正常 警方前日下午5時許,到觀塘港鐵站處理一宗刑事疰a案件期間,一名防暴警員被利器刺頸,當場被捕兩人包括涉嫌行兇的男子。新界喇沙中學的教師、被捕學生的家人事發後到將軍澳警署了解,該校稱已有律師協助被捕學生,校方對案件詳情未掌握太多;副校長潘文耀形容,被捕學生學校表現「尚可、好正常」,該校至今有一名學生被捕。潘文耀稱,校方曾於早會勸喻各同學參與遊行或公憔※坋伬n留意自身安全,暫時未見同學有情緒波動,會密切留意。 傷口4厘米 手術駁回留醫ICU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表示,被刺傷警員的右頸有3至4厘米長傷口,傷及靜脈及神經線,已接受手術駁回,昨日留醫深切治療部。據了解,受傷警員為隸屬東九龍衝鋒隊的警署警長,接受手術駁回大靜脈與迷走神經線;警員因頸傷一度需插喉輔助呼吸,昨情G穩定。本報記者昨早10時許到警員留醫的聯合醫院觀察,有3名防暴警員於深切治療部外駐守。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以涉嫌意圖謀殺罪名拘捕刺傷警員的男子,最終會否以傷人罪告上法庭,仍需與律政司商討。他說,兩罪名的分別在於施襲者有否意圖奪取警員性命,需經調查才能確定,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亦一直有調查網絡上與襲警有關的言論,有需要時拘捕;而不論是意圖謀殺或傷人罪,最高刑罰均可判處終身監禁。 控傷人否視乎意圖 均可囚終身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表示,警員被刺傷頸部事件反映,警方執行職務時需要保持安全距離,否則施襲者可以「埋身」傷害警員。他呼籲任何人在警員執行職務時不要靠近,否則警察會在「無可選擇的情G下」使用武力,包括胡椒噴劑等,以確保安全距離。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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