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市一名24歲女子拉默斯(Alisha Lamers),2013年在其租住的非法分租屋中因火災不幸去世,起火原因至今不明。拉默斯的父母如今在民事法庭上起訴分租屋的房東,索賠500萬元。
拉默斯的母親摩爾(Janet Moore)表示:「女兒才剛滿24歲,前途無限,我們卻要為她安排葬禮。她的未來就這樣被扼殺了。」
2013年11月20日凌晨,拉默斯所居住的非法分租屋發生火災,而拉默斯被困在土庫內,等消防員找到她的時候,她已倒在土庫單間的地板上﹐並嚴重被燒傷且無生命徵象。
拉默斯其後被送院搶救,最後腦部缺氧死亡。而當時拉默斯身上的二度和三度燒傷面積超過身體的55%。
拉默斯的父母羅伯特(Robert Lamers)和摩爾如今已離婚,但為了共同為女兒討回公道,還是團結一致地打官司。
指非法分租累死人須負刑責
羅伯特稱:「非法分租屋可以累死人。出租者必須承擔刑事過失,入獄服刑。」
安省消防處(Ontario Fire Marshal)的現場報告指出,建築物中存在大量的安全隱患,缺少足夠的防火間隔、逃生出口和煙霧報警器。
拉默斯所住的土庫,只有一個出口,而法律規定至少有2個出口。她的臥室窗戶上有鐵枝。土庫被改為分門出入後,原本通向樓內一樓的樓梯被封上,又少了一條逃生的道路。
這個非法分租屋經過裝修設置了7間睡房,甚至閣樓都被分隔為兩個獨立的睡房。
住了那麼多人的土庫內竟然沒有安裝煙霧報警器,在二樓也只有一個煙霧報警器能有效工作。樓內其也地方雖有報警器,卻沒有安裝電池。
分租屋的屋主名叫李森科(Konstantin Lysenko),他於2015年8月在安省法院被裁定多次違反消防法規,並被罰款7.5萬元,還被判緩刑18個月,在此期間,他被禁止擁有任何出租物業。
羅伯特和摩爾稱,他們對於房東沒有受到更嚴厲的處罰而感到惡心。「政府以為處以7.5萬元的罰款就萬事大吉,那絕對不行。我們失去了女兒﹐只望同樣的事情永不再要發生。」
李森科的律師在其辯護聲明中稱,由於大火的起因尚未確定,因此其當事人不承擔責任。
聲明還稱,之前李森科提出,要將土庫睡房單間的窗戶上把鐵枝取下,但拉默斯希望保留,以免歹徒闖入﹐而且拉默斯充分了解房屋的布局和狀況,沒有對自己的安全給予應有的關注,造成危險和起火風險。
根據安省消防處的說法,2013年至2017年之間,多倫多地區有69個非法分租屋發生火災。
多倫多消防局副總長科科(Larry Cocco)表示:「我有一次看到,一所房子堶惘矰F27到28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