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15年前曾因發生鬥牛搦r人的嚴重意外﹐通過一項禁止這類狗隻的法規。進步保守黨省府目前正在醞釀修改此法﹐獲得新民主黨和綠黨的支持。
這項法規是之前的自由黨政府引入的,新民主黨黨魁霍沃斯(Andrea Horwath)說:「我們一向認為﹐這項法規並沒有達到初衷﹐也不是有效對付危險狗隻的方法。」
2名進步保守黨省議員提出私人議案﹐要求廢除此法。其中﹐省議員皮西尼(David Piccini)從夏天起已經開始徵集請願簽名。他說﹐他們的私人議案﹐保留對該法規修改的一切選擇﹐包括有關「狗種的語言。」
他說﹐對於寵物犬的主人疏忽管理﹐和虐待動物行為的處罰﹐也需要配合更多的公眾教育﹐讓人們了解如何和狗隻打交道。
安省目前的這個法規﹐叫做「狗主人法律責任法」﹐規定對於鬥牛搎搨n戴口罩、外出須有頸繩拉住和做結扎﹔並規定不准繁殖及進口。目的是要在安省最終滅絕這類狗。如果有人違法﹐最高罰款1萬元﹔或入獄半年。
2004年﹐多倫多總共有鬥牛984頭﹐咬人、咬狗168宗。到2013年﹐多倫多鬥牛敯げq下降到501頭﹐咬人咬狗事件僅13宗。多倫多市府從此不再保持這類紀錄。
多倫多大學副教授費爾南德斯(Angela Fernandez)說﹐每一類別的狗當中﹐都會有特別兇狠的成員。
他說:「禁止某種類別的狗﹐可能造成誤解﹐似乎某類狗特別容易出事。其實是一頭狗的成長過程對其行為的影響更大。」
因此禁止某類別的狗﹐規定牠們不得在安省生存﹐是不公平的做法。因為那類狗中有許多成員從來沒有闖過禍。
人們認為﹐多倫多市府於2017年提出的一項附例﹐也許更加合理。這條城市附例﹐規定任何狗隻﹐如果曾經嚴重進攻或咬傷人﹐或者其他狗隻﹐狗主帶狗外出時﹐需要戴口罩﹐在狗隻頸項上加一個彩色的標籤﹐並需要在家門口貼上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