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修例示威持續近4個月,公眾訴求由最初「反修例」變為「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前日政府根據《 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後,再激發大批市民在未有不反對通知書下到銅鑼灣至中環戴口罩「蒙面」抗議,更改叫「解散警隊、刻不容緩」及「香港人反抗」等口號。本報記者昨在銅鑼灣訪問10名市民,全部批評政府立法對局勢「火上加油」;3人稱如現時政府承諾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收貨」,其餘7人說「五大訴求」已非「最低門檻」,認為政府最少要改革甚至解散現有警隊。 蒙面夫婦攜女上街 稱打消對話念頭 許氏夫婦昨日帶同7歲女兒上街, 二人均有蒙面稱「無懼犯法」 ,許太說本欲參加下一輪社區對話表達訴求,但自政府突推《禁蒙面法》後已打消念頭,她批評政府「只許州官放火」,打壓市民合法遊行集會自由,「 戴口罩表達都不行」,卻縱容警方可蒙面兼在沒有展示委任證下執法,「現在只要求解散警隊」,兩夫婦同稱對政府絕望,打算日後移民台灣。 「警察開槍 好似無後果」 另一名受訪者中年的陳先生說明白要求解散警隊「現實上有難度」,認為除了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風波外,最少要增加《警察通例》透明度及加L監警機制才能平息民怨,「警察開槍,解釋是情G危險就得,好似無後果般」,他又說雖然外國有實行禁蒙面法,但做法較香港開明,如加拿大等均指明如是合法遊行集會可允許蒙面。 另外4名20多歲至30歲年輕受訪者均稱,即使政府願承諾「五大訴求」亦為時已晚,明言「不收貨」,因連串衝突已暴露出警察制度問題。27歲的劉先生認為禁蒙面法是政府引用《緊急法》的「頭盤」,「以後只要政府認為緊急就可立不同法例」,憂日後政府更「無王管」。 至於願對「五大訴求」收貨的市民亦質疑立禁蒙面法無助民情降溫,更「玩死香港」。60歲的容先生和太太均表示,如警方執法時不蒙面,自己會接受禁蒙面法,「既然警隊光明正大執法,為何要驚被識破身分?」他們認為如政府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已踏出第一步」。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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