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修例風波自6月至今愈演愈烈,更有義務急救人員被捕;24歲的Alfred自7月起常常到衝突現場做急救工作,曾為警員洗眼急救的他於10月1日被警察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更遭拖延送院10多小時。他慨嘆今天在香港,人道工作愈來愈難做,但他無後悔,「我不是因為看到他是誰而不救,而是,無論他是誰,我也會救」。 Alfred讀中一時已考獲急救資格。他從新聞中看見很多人在反修例示威中受傷,7月開始便「落場做FA(First Aid)」。10月1日,示威行動「遍地開花」。住在黃大仙附近的Alfred得知警察在附近射催淚彈,即穿起FA背心,帶備生理鹽水、繃帶等簡單急救用品上街。黃昏5時左右,警方防線推進,他因長時間帶茖冀r口罩而略感不適,跟示威者一同撤退。 中煙不停嘔 等12小時送院 警指見律師去醫院二選一 警察追至,Alfred跨不過路障,遂舉起雙手示意並無惡意,並表明急救員身分;警察叫他蹲下,然後把他按在地,扯下口罩,再用索帶扣起他雙手。接茷K出現了網上廣泛流傳,說他「拗斷手」的一幕。Alfred說,當時因為被扯下口罩,吸入大量催淚煙,令他頭暈及不停嘔吐,他反而不太感受到拗手的痛,其實手並沒有被拗斷。 到達黃大仙警署後,他仍頭暈四肢無力,不住嘔吐,不停要求見律師及送院,警察對他說,他只可以在見律師和去醫院當中二選一,又要求他盡快完成錄口供程序才可以去醫院。Alfred半推半就之下在晚上7時左右簽署口供紙。律師晚上11時多來到,他續要求送院,最後到翌日清晨5時才獲送院。從被捕到送院,足足等了12小時。 Alfred形容警察十分不人道,「我明你會當我係犯,但你應用一個人道的方法去對待我」。除了拖延救援時間,被扣留警署時聽警察說,「頭先咁『生猛』,依家就詐死」、「你唔需要咁嚗芊A你唔做到咁我都會送你入院啦」。他說,這些警察都沒戴委任證,也沒警員編號,根本投訴無門。雖然如此,讓他再選擇一次,他仍是會出來做急救員。「這是一份救人的熱血,既然我有能力,我希望幫助他們。」 警:截稿前無回覆 本報就其個案向警方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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