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員實彈射擊,中五男生左肺被射穿、險中心臟,男生倒地後不斷大叫「心口好痛」,旁邊警員在他中槍後3分鐘上前查看傷勢、5分鐘後召喚白車,被質疑延誤救治,男生最終中槍後33分鐘才抵達醫院。警方解釋有示威者掉汽油彈,需先確保環境安全才急救。有戰地救援經驗的醫生批評警方開槍後當傷者物體,不理其死活,若心臟中彈,可即場死亡。 警:有汽油彈 安全才急救 根據「城市廣播(CBC)」完整片段,男生前日下午4時10分中槍倒地,4秒後警員撲向另一示威者,並將其制服在地。男生中槍後14秒多次大叫「救命」、「心口好痛」、「我要去醫院」等,在場6名警員沒理會,至中槍後3分鐘才有警員上前查看其傷勢。消防處回覆表示,當日下午4時15分、即事發後5分鐘接警方「999」指揮及控制中心來電,指荃灣鱟地坊有人被槍傷。救護車於4時22分抵達,救護員2分鐘後接觸傷者;至4時35分將其送院,8分鐘後抵達瑪嘉烈醫院。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回應稱,開槍後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警方需確保現場安全才能急救,他稱後來有警員為其急救及止血。片段顯示,示威者在男生中槍後第8秒擲汽油彈,燃燒約25秒後接近熄滅,警員其後築起防線。 有戰地救援經驗的外科醫生歐耀佳表示,如中槍被傷及心臟或大動脈,會於10至20秒內大量出血及休克,一至兩分鐘後腦部缺氧,甚至即場死亡。他認為火種熄滅後應立即查看傷者,質疑警員「當傷者object(物體),不理其死活」,做法不能接受。 (反修例風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