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在國慶前夕於灣仔一個住宅檢獲汽油彈製作材料,其間兩人一度爬窗危坐。涉案5名男子被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3人昨被押至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獲准保釋至12月4日再訊;危坐簷篷的兩人因入院未能出庭,須還押至10月4日提堂,據悉他們因精神緊張留醫。 5名被告為樂高推銷員鄧棨然(30歲)、時裝設計師鄭進(31歲)、港鐵技術員見習生鄭子豪(17歲)、廚師李威龍(25歲)及中五生廖子文(17歲)。控罪稱他們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一單位內管有製造汽油彈的原料,意圖作非法用途。 控方提出押後案件以待調查,又呈上警方紀錄,顯示周一及國慶日有人在屯門、黃大仙、灣仔、深水鶪巹灣投擲汽油彈。辯方稱資料不足以證明被告向示威者提供汽油彈;惟主任裁判官錢禮指出,3人並非居於灣仔,當晚卻在該處逗留至10時許,又被搜出製造汽油彈的材料,常人都會懷疑他們與示威有關。錢官終批准3人以3000至5000元保釋,其間每晚11時至翌日7時宵禁、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不得離港。 兩女藏58裝液體氣球 准保釋 另外有網民號召國慶到尖沙嘴星光大道刺破黑色氣球,警方周一拘捕兩名涉管有氣球、油漆等的女子,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報稱教學助理楊頌恩(26歲)及福利工作員莊生玲(25歲)被控於9月30日在屯門舊咖啡灣泳灘,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58個裝有液體的氣球、裝有可疑易燃液體的樽、油漆及打火機等,意圖作非法用途。兩人獲准以5000元保釋,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其間毋須守宵禁令並可離港。案件押後至11月27日。 【案件編號:ESCC2244、TMCC1934/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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