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員在荃灣大河道實彈近距射中示威者,做法惹爭議。民權觀察認為,開槍警員左手手持長槍,相信可發射殺傷力較低的布袋彈或橡膠彈,質疑違背使用最低武力原則。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發聲明稱,荃灣警鳴槍符合警隊武力使用指引。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昨表示,觀看警員開槍片段後發現開槍警左手持長槍,相信可發射殺傷力較低的布袋彈或橡膠彈,認為警方要交代為何不用長槍,卻走近示威者實彈射擊,質疑有違使用最低武力原則。 林志偉:符武力指引 倡宵禁令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主席林志偉稱,影片中看到有警務人員在暴動現場鳴槍示警及自衛,認為符合警隊武力使用指引。他提醒同袍執勤時若自身或其他人生命受即時威脅,應當果斷使用合理及適當武力或武器,保護自己及其他人。 林志偉又說,反修例風波至今,警隊一直孤身作戰,形容香港面臨嚴峻時刻,政府未有針對措施,認為行政長官可根據《公安條例》發出宵禁令或根據《緊急情G規例條例》採取措施。 監警會前委員張達明批評,警務處長盧偉聰未做嚴謹調查前公開表示開槍合理合法「很離譜」,又稱盧偉聰既認為涉事警員做法無問題,反映警方不會調查,監警會在此事上失去功能。另一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昨表示,開槍警因自己及同袍生命受威脅開槍是「合理合法」,又稱此情G選擇不多,不能射手腳,認為警員清晰知道在做何事。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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