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62歲男子6月底醉酒後涉嫌襲警,送北區醫院留醫獨立病房,閉路電視拍攝到他在病H疑遭警員虐打。警方拘捕3人,控以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或串謀干犯此罪,昨被押解至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押後案件至10月17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事主醫療報告,並批准3名被告保釋;惟裁判官要求建議控方一併索取事主的精神及心理報告,以考慮控罪是否合適,控方稱未能聯絡事主。 首被告歐國偉(25歲)、次被告鄧文謙(24歲)均報稱警員;第三被告林易昇(30歲)則報稱無業。三人均穿白襯衫出庭,在犯人欄內表現平靜,並表示明白控罪。案件昨早10時許完結,眾被告在下午1時許才離開法院,他們均有更換衣服、戴口罩及帽,部分被告更跑離現場,令記者難以識別各人身分。 首、次被告同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兩人在2019年6月26日,在上水北區醫院7A房內襲擊鍾志華。第三被告被控一項串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上述日子,與首、次被告串謀襲擊鍾志華。 官促研控罪是否合適 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押後案件至10月17日,批准3人各以1萬元保釋、不准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每周3次往警署報到。 裁判官認為,為公平起見,控方應索取更多資料,以考慮控罪是否適合,建議控方在事主同意下,索取其精神和心理報告。控方回應稱,未能成功聯絡事主;旁聽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驚訝道「鵅v。 【案件編號:STCC3283/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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