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沙田廣林苑去年發生涉嫌槍擊警員案,年輕警員處理一宗家庭糾紛時,懷疑遭帶有酒意的男子拔去佩槍,射中其大腿、小腿及手肘。涉事男子即場被制服拘捕,被控意圖抗拒或防止合法拘捕或扣留而射擊,以及使用槍械意圖抗拒或阻止合法逮捕或拘留兩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被告陳俊鍵(31歲)否認上述兩罪。控罪指稱,被告於去年3月15日在沙田廣林苑茂林閣一單位外走廊,意圖拒捕而射擊警員林煥欣;以及使用一支警用左輪手槍而意圖拒捕。 控方開案陳辭表示,去年3月15日凌晨,被告與兩名好友在沙田廣林苑寓所飲酒消遣,其間被告提議母親將單位出售套現,兩人發生爭執,好友見狀離去。 被告母親其後報警,救護車及兩名軍裝警到場,被告應門後向警員大叫,警員察覺被告有酒意,又見其母坐在單位內哭泣。3名警員後來到場增援,被告走出單位外且變得憤怒和激動,更推撞在場22歲警員林煥欣。有沙展警告被告停止,被告未有聽從,更打警員的臉。 兩槍轟警大小腿手肘 沙展下令制服被告,被告不斷掙扎,警員只能用手銬鎖茬Q告右手。被告此時企圖搶去警員林煥欣的佩槍,槍遭拔出一半便響起兩下槍聲,林的右大腿、右小腿及右手肘中槍。 其後被告將林的佩槍整支拔出,並射出第三槍,沒擊中人。警員最終將被告制服並拘捕,他警誡下說出截然相反的事,完全沒提起槍擊,又稱警方無故衝入屋襲擊他。案件今續審。 【案件編號:HCCC1/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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