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網上流傳的律政司信件,涉事見習律師將於周六(24日)到高院進行獲認許執業律師儀式。當日由法官陳健強審理。有執業律師說,一般在沒有人反對下,便可完成程序,但法官有權在最後一刻,即認許儀式上拒絕見習律師正式執業。 執業律師黃鶴鳴表示,在認許律師申請的例行程序上,法庭會開庭處理,見習律師提名人(律師或大律師,即見習律師師父)會讀出見習律師履歷,在無人反對下便可完成程序。黃補充,在申請動議上,法庭和律師會屬「把關角色」,確保見習律師訓練充足及為香港居民;律政司角色較次要,主要是審查見習律師有否案底,尤其是否違反誠信的罪行。 但有律師會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指出,法官雖然有權在認許儀式上拒絕見習律師正式執業,但印象中他未見過,並稱「通常唔會咁後知後覺」,因為律師會或律政司一旦發現見習律師有問題便會盡早提出反對,該見習律師便不會出席認可儀式。今次事件,他相信距離儀式尚有數天,律政司應該有充裕時間作決定。 大狀後來上訴得直 根據報道,一名見習大律師年前申請認許成執業大律師,遭律政司反對,並指該人在年輕時有非禮案底,該申請由陳健強法官審理,並拒讓其取得專業資格。後來該人提出上訴並得直,成為執業大律師。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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