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離婚的休班警署警長在中環已婚警察宿舍內,涉非禮相識20年的女友人,又在中環跟茼o令對方擔心安全,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女事主的男友供稱,女友曾向他透露被告要她做一夜情人,但男友認為被告只是一名警員,加上與X相識多年,只覺得是朋友的戲言,無想過事件發展成風化案。 43歲被告黃家傑否認一項非禮及一項遊蕩罪名。案發於2018年3月8日在中環奧卑利街已婚警察宿舍。被告被裁定兩項罪名表證成立,在被告無出庭自辯下,裁判官下令將案件押後至7月9日裁決。 控方昨傳召女事主X的男友作供。他供稱,與X於2016年成為情侶,兩人每天都會互相分享生活瑣事。案發前X曾向他透露,有一名水警朋友約她吃飯,要她做其一夜情人,不過男友認為只是朋友間的戲言,便叫X應約。 稱以為朋友間戲言 他續稱,案發當天凌晨,X致電他並情緒激動地指,遭朋友性騷擾,身體及胸部被摸,稱該朋友甚至有強姦她的意圖。他憶述,X當時語氣很不開心,得悉事件後他擔心中間有誤會,曾勸X先冷靜,但X決定報警後,他也有陪同。 控方另於庭上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會面。被告在影片中承認,自己有為X按摩,但X表示不舒服時已停止,又稱不排除兩人有輕微身體接觸,但只是不小心,非有意識去做。 【案件編號:ESCC3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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