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對來自中國的老夫妻來到加拿大後﹐先申請難民被拒絕,其後以人道理由申請永久居留權,卻因無法申領到中國護照而被移民部拒絕,理由是申請人沒有盡心申領護照。官司打到上訴庭,法官認為移民部審核官的要求過於苛刻,不給申請人辯解機會,於是將此案發回重新審核。
初辦難民後改人道理由申留加
來自中國的這對夫妻,於2005年10月來到加拿大後﹐便提出難民保護申請,但在2007年9月被拒。2011年10月,他們再以人道理由和同情理由﹐申請永久居留權,但亦隨即被拒絕。
2017年1月,他們第二次以人道理由申請永居權,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開始審核他們的申請,並要求他們提供體檢表、護照、無犯罪紀錄證明和適當的費用。夫妻倆據稱通過其在國內的親屬,向廣州當地警方提供了戶口本的複印件後,拿到他們的無犯罪紀錄證明。
但他們的護照卻出了問題。夫妻倆向移民部稱,他們於2017年12月4日到中國的領事館申請護照,但被領館工作人員告知,他們因為無法出示任何原有的中文身分證件,所以不能申請中國護照。而這些證件,在夫妻倆作為難民申請人首次來到加拿大時已經丟失。
2018年2月5日,不死心的夫妻又去到中領館。領館工作人員告訴他們,出於前述理由,他們申請中國護照的要求已被拒絕。
與此同時,夫妻倆因無法返回中國,所以也拿不到必須在中國境內才能獲取的中國居民身分證。為此,夫妻倆要求移民部免除護照這一項要求。
負責審核的官員回應稱,要想免除護照也可以,但必須提供出生證或國民身分證或過期護照;難民委員會拒絕難民申請的決定的文本;當初進入加拿大時所使用的身分證明文件﹐並解釋為何這些原有的文件會丟失﹐在沒有身分證明文件的情況下如何通過中國警方檢驗等等。夫妻倆通過律師向移民部稱,他們只有小學文化水平,所以申請護照時忘了提交戶口簿。
而移民部官員則質疑,既然不知道要用戶口簿,那為何又能拿到必須有戶口簿才能辦理的無犯罪紀錄證明?而且沒有戶口簿,又怎麼能向中國總領館申請中國護照?
該官員因此得出結論,這對夫妻沒有「做出合理的努力去獲得護照」,所以不能免除護照這一項,最後乾脆拒絕了夫妻倆的永居權申請,夫妻倆只有提出上訴。上訴庭法官仔細研讀夫妻倆的律師信件後認為,中領館在處理夫妻倆護照申請時,要求申請人提供「中國國籍證明」,而那對夫妻除了戶口簿以外,沒有任何其他的「中國國籍證明」。
偏偏這對文化水平低的夫妻,又沒有提供戶口簿,所以申請護照失敗。移民部的審核官不應以此要求夫妻倆再以其他文件來申請護照,因為他們根本沒有「其他文件」。
如審核官有前述的疑問,至少也要給申請人一個解釋的機會,而不是直截了當地就拒絕申請。因此法官判決,允許夫妻倆再遞交其他的材料,讓移民部安排的審核官,對他們的移民申請做進一步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