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暴力運動被視為推動政治變革的和平手段,成效向來備受懷疑。哈佛大學政治學者研究卻顯示,非暴力運動帶來政治變革的機會比暴力抗爭高逾倍,更有一個「3.5%定律」成功模式——只要超過人口3.5%的民眾積極參與抗爭,便有望令政府退讓甚至瓦解,促成變革。近期「反抗滅絕」(Extinction Rebellion)運動的發起人便稱受到該研究啟發。 研究:非暴力抗爭更可促成政治變革 哈佛大學政治學家切諾韋斯(Erica Chenoweth)及國際非暴力衝突中心(ICNC)研究員斯蒂斯(Maria J. Stephan)2011年發表報告,分析1900至2006年間323場非暴力及暴力政治抗爭運動的成敗因素。非暴力運動包括和平示威、杯葛商戶及其他不合作運動,如在運動高峰期的一年內在沒有外力介入下實現推翻政權或政府大幅讓步的目標,運動便算成功,但如運動期間損及人身安全及財產,便視作暴力運動。 分析發現,非暴力運動成功率達53%,而暴力抗爭則只有26%機會成功。這主要由於非暴力抗爭有助在國內外爭取合法性,佔據道德高地,鼓勵更多人參加,例如菲律賓1986年反對馬可斯政權的人民力量運動在高峰期便有多達200萬人參與,這可有效干擾城市正常運作,從而向政府施壓,亦更容易爭取警察和軍隊的加入,令政府失去維穩力量。其次,對於武力抗爭者,政府很容易將暴力反擊合理化,但對非暴力抗爭者動武則可能損及政權本身。此外,公眾往往會認為暴力抗爭者的目標極端而無法和解,但會認為非暴力抗爭者較溫和,有利透過商談爭取政府讓步。其中一個非暴力運動的成功例子,是1980年代南非黑人接連數月徹底杯葛白人商戶,令白人經濟陷困,最終造就種族隔離政策在政治協商下瓦解。 以暴抗暴 易失道德高地民心 至於非暴力運動失敗的主因,往往是支持人數不足以削弱政府統治基礎及應付打壓,例如1990年,緬甸昂山素姬領導反對派全國民主聯盟即使在大選勝出,仍遭受軍方打壓,大批支持者遭拘捕或殺害而無力反制。 研究顯示,只有當參加非暴力抗爭的人數達到總人口的3.5%時,才能迫使政府讓步甚至瓦解。切諾韋斯今年2月接受哈佛大學校報訪問稱,「3.5%定律」並不容易達成,但仍是唯一可靠的途徑,「你能想像在美國有1150萬人一同持續參與大型不合作運動9至18個月嗎?這國家會變得完全不一樣」。惟她亦警告,非暴力抗爭亦存在極大風險,譬如1989年的中國民運便以流血收場。切諾韋斯亦向英國廣播公司(BBC)稱,現有歷史大多?眼於武裝暴力,卻忽視和平抗爭的成功之處,「這些活動正在改變世界,值得關注和頌揚」。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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