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廣西南寧一名15歲少女早前欲從凌鐵大橋投江自殺,請求路過的一名李姓男子幫忙,將她推下江,李男結果照做。有路人見狀報警,所幸少女及時獲救。但李男近日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檢察院批准逮捕。事件引起網民熱議。 事發於4月24日凌晨1時許,一名黃姓男子看到凌鐵橋上,一對男女發生爭吵。其後另一名男子將女子推進江堙C黃男立即攔下男子,隨後報警。警方接報到場,救起落水的女生,並把推人的男子帶返派出所調查。 被捕的19歲李姓男子向警方供稱,並不認識該名女子,當時騎電單車經過凌鐵橋上時看到對方,她稱想跳橋輕生但又不敢跳,就叫他幫忙。警方到李男就讀的學校調查,老師懷疑他有精神問題。惟警方委託南寧市第五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檢查,結果顯示李男犯案時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事件引起網民熱議,大部分網民均對李男助少女自殺的行為表示震驚。有人認為,李男不但沒有勸阻他人自殺,反而「推人一把」,是沒有考慮後果。「不是甚麼忙都要幫的,這是一個錯誤示範,大家不要學」;亦有人認為,李男應勸阻女孩自殺。但有少數網民則指,「幫助別人也犯法嗎?李某是遵從的女孩意願」。 南寧青秀區檢察院審理後認為,李男明知將女生推下凌鐵大橋,可能使對方死亡,仍將其推下橋,有故意殺人的意圖。雖然女生有自殺傾向,李男卻基於自殺者的要求,將其推下凌鐵橋;而女生並未成年,對自殺缺乏正確的認識和意志控制力。李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觸犯故意殺人罪,檢察院遂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飛表示,幫助他人自殺是被法律禁止的。他認為,李男未造成少女死亡的結果,且男孩是應女孩的要求而實施推人的行為,主觀惡性不深,可以認定為情節較輕,可處3至10年,甚至在此量刑幅度基礎上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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