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兼商交所前主席張震遠,涉嫌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詐騙證監會等,蔡達英早前已認罪,表示會以控方證人身分頂證張震遠。張震遠一方昨稱,區院主審法官陳廣池主動鼓勵蔡達英轉做污點證人,難免令旁觀者認為陳官有「明顯偏見」,故要求他主動避席,安排另一法官審理案件。有關爭議將於下周一裁決。 原拒頂證 官茼瓞{後轉 蔡達英(48 歲)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同案被告張震遠(60歲)則否認一項欺詐罪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審訊原本排期至7月2日開審,惟庭上未有提及案件會否如期開審,而司法機構網頁亦未見案件的審訊日期。 張震遠一方陳辭指出,蔡達英去年11月認罪後,主審法官陳廣池曾主動問他會否出庭頂證張震遠。當時蔡達英首先表明不會,惟陳官茈L「應認真考慮」,蔡達英才改變心意答應出庭頂證張震遠,陳官得悉後稱案件有「樂觀發展」。 辯方又指出,即使控辯雙方均認為蔡達英轉任控方證人後,人身安全不會受威脅,陳官依然指出必須確保蔡達英「不會受其他人干擾」,其言行未免令旁觀者認為陳官對案件持「明顯偏見」。 官:法庭沒權命令作供 陳官稱,「我只是根據我一向做法工作」,又問辯方「在有多於一名被告的案件中,是否應禁止法官鼓勵認罪被告出庭頂證同黨?」G且法庭沒權「命令」蔡達英出庭作供。審訊時,蔡、張出庭均會接受控辯雙方提問,看不到不公平地方。 下周一裁決 控方撐辯方 陳官又說,「張震遠是一名在社會上具影響力的人」,以及「擔心有人會向蔡達英施予壓力」,但強調言論間沒有因果關係,籲辯方勿強行推論「蔡達英會受張震遠一方施壓」。 辯方回應稱,法官審案時將審視張、蔡供辭的可信程度,以及張震遠個人性格,在上述陳辭所述的支持下,認為陳官未必適合繼續審理案件。控方原先對爭議保持中立,惟參考案例後又轉為支持辯方立場。 【案件編號:DCCC 7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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