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上周三(12日)反修例警民衝突中,警方被示威者批評濫用武力,其中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警員身上服裝沒有編號,被批評令人難以辨識供投訴。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速龍工作服是按行動和戰術需要而設計,設計上「無位置」展示編號,但警方明白公眾關注,會檢視。有人權組織質疑,制服設計是協助警員逃避在濫權或使用過量武力時的法律責任。
明報記者
李家超又強調,當日有示威者攻擊警方,嚴重破壞公眾秩序,警方別無選擇下,是以「必要和適當」的武力驅散人群。
人權組織「民權觀察」表示,速龍小隊在2016年旺角大衝突執勤時,制服上仍有展示警員編號,質疑現時制服無展示警員編號,是蓄意阻礙市民辨識警員身分。民權觀察指速龍小隊的頭盔印有「警察POLICE」字樣,指戰術背心是有位置展示警員編號,而警方指制服「無位置」展示編號實屬荒謬,侮辱市民智慧。
「港姐泳衣都展示編號 成副武裝冇位?」
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昨在社交媒體引用網民質疑,批評「港姐套泳衣咁少布都展示到編號,你(速龍小隊)成副武裝話冇位?」翻查上周三衝突相片,有速龍小隊警員在胸口位置展示其官階識別,亦有人將「速龍」圖案徽章扣在頭盔,但無展示編號,警員亦戴上眼罩及面罩。民陣今日將到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過度使用武力。
李家超昨出席立法會急切質詢環節,交代警方當日使用武力的情G。作為局長,李家超昨日釐清關係,指明任何行動均由警隊執行,指警隊最高負責人是警務處長,自己沒參與行動的任何事情。
指警務處長最高負責人 李稱無參與行動
議會陣線區諾軒質疑,警方當日向示威者頭部和眼部開槍,是否以最低武力達致驅散目的。李家超回應指,警員當時有作出警告,如使用某些裝備時,會瞄向某人身體的最大部分,但當時情G混亂,所有人士都在移動,如果警方收到投訴,會由警方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調查和審核。
近日廣傳的多段網上片段,顯示警方在當日衝突中,向退卻示威者的前後方發射催淚彈,示威者被逼入附近大廈,多名民主派昨質疑,警方此舉有可能造成人踩人。李家超回應指,若只看某些片段,不能掌握全部情G,強調警方現場指揮官是按實際情G作「專業判斷」,投訴警察課會全面檢視有關資料,判斷警方是否符合指引。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