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報稱「道士」的中年漢,於8個月間藉詞驅逐「二千年女妖」、趕走嬰靈及檢查有否屍毒等,多次非禮一名婦人的胸部及陰道,及對其15歲女兒上下其手,早前被裁定6項非禮及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法官昨判刑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中指出,被告自21歲開始嫖妓,享受與不同女性交歡,為人邪惡及缺乏同理心,更揚言出獄後會繼續施法,考慮他毫無悔意,決定判處他入獄4年半。 55歲被告袁銘權被指於2016年8月28日至2017年3月30日期間,在長沙灣一單位多次非禮約47歲女子X及非禮X的15歲女兒Y。 女兒中高度心理創傷 母感自責 法官判刑指,受害人X本身因身體積弱,迷信鬼神之說,而被告看準機會,利用X對其「法師」身分的信任與希望,趁機非禮,為純粹滿足一己私慾。法官特別指出,被告以「採玄珠」之說,接二連三在第三者在場下,撫弄X的私處,又揮拳襲擊她的眼部,再大肆非禮,行為卑劣;被告更意猶未盡,闖入X的女兒Y的睡房非禮,事後更意圖以「檢查屍毒」為名合理化行為,足以顯示被告的奸狡。 X及Y的心理報告均顯示,她們至今仍活在事件陰霾下,X不但受男友埋怨,更對女兒受侵犯感自責,而Y則受中至高度心理創傷。 揚言出獄繼續施法 法官又引述被告的心理報告指,他自21歲嫖妓,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為人邪惡、不可靠、狡猾、愛操縱他人、自我中心、自以為是及缺乏同理心,至今完全沒有悔意,更揚言出獄後會繼續施法,重犯性罪行機會甚高。法官決定判他入獄4年半。 【案件編號:DCCC176/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