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在特別會議上大比數通過向修訂《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發出指引,由經民聯石禮謙取代民主黨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選舉主席程序。雖然立法會法律顧問稱指引不會自動適用,須由法案委員會考慮是否採納,但法案委員會秘書在通過指引後約一小時發出通知,要委員於明日(6日)正午前、即法案委員會會議前,書面表態是否採納指引。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表示,倘過半數支持則指引將獲採納,周一法案委員會會議就會由石禮謙主持選舉主席,即使民主派反對,亦由秘書處決定誰是「正印」主持。明報記者
涂謹申譴責法案委員會秘書「越權」。據了解,建制派在會前已計劃有關「突襲 」行動。
內會主席、民建聯主席李慧k傍晚拒絕處理民主黨鄺俊宇提出的中止待續,其後為加快程序不容許議員作第二輪發言,進入表決。內會最終以37票贊成、19票反對,通過由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的指引。而假若明日法案委員會會議由石禮謙主持選舉主席程序,選出法委會主席後,便會正式進入修訂《逃犯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
被問有否違法理違議規
立會法律顧問:觀點與角度
會上,立法會法律顧問馮秀娟被民主派議員問到指明石禮謙一人當主持的擬議指引,是否有違法理及《議事規則》基礎,馮說這是「觀點與角度的問題」,指引是提供一個方法,而此已涉及辯論指引內容的優劣,要交由內會討論及決定。她又指出,《內務守則》只是就法案委員會第一次開會時,規定由最資深委員做主持,而第一次會議後如何主持選舉「是一個空白」。會計界梁繼昌問及「首次會議」除字面外,是否有其他詮釋方法,馮秀娟其後回應稱「首次會議真是首次會議」,沒有其他資料可以讓她作另外解讀。
「文件傳閱方式」 建制早有計劃
會上,民建聯張國鈞提出,應由秘書處以「文件傳閱方式」,尋求法案委員會各委員意見是否採納內會指引。他解釋,由誰主持討論是否採納內會指引的會議,《議事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何G首次法案委員會已完結,其後會議沒規定由最資深委員主持。當時會上沒有處理張的意見,有建制派透露,建制派其實早已安排由張國鈞在昨日內會上提出以法案委員會「文件傳閱方式」,決定是否採用內會指引。
涂謹申批評,法案委員會秘書發出有關通告前無諮詢及獲他同意,已指示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收回該通告。他批評,秘書處越權作書面通知,令他對秘書處的中立失去信心。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認為秘書作出有關安排不合法,亦無先例,她代表民主派予以譴責,稱是建制派逼民主派明日在法委會「打爛仔交」。
公民黨去信法案委員會秘書,質問誰決定作此安排及根據哪些規則以這方法處理內會指引等。
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由於該法案委員會還未選出主席,而委員會是由所有委員組成,委員會秘書要通知委員有關內會所提供的指引,及請他們根據《議事規則》作考慮,切實可行的做法是以書面通知所有委員;由於委員會已編定明午4時30分舉行會議,故秘書請委員當天正午12時或之前,以書面回覆對有關指引的考慮。
謝偉俊稱,委員會一般要在無人反對之下,才可以利用文件傳閱方式投票,但他形容現時法案委員會主席的職位處於真空狀態,若無白紙黑字說明如何處理,法案委員會秘書或認為內會已通過指引,認為涂謹申無權主持明日會議,涂更不是委員會主席,故指引有凌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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