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50年不變」是30年前香港前途會談的關鍵詞,並被寫入《基本法》第5條。30多年過去,港人開始茞插u50年不變」下的2047問題。此外,中方近年又指《中英聯合聲明》的歷史任務已經完成,英方對香港已再無道德責任。 時至今日,有人對「50年不變」之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是否繼續抱有懷疑,也有人想確定地契是否持續有效。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2012年已提出2047年後香港前途問題,認為須於約2030年解決。建制派表示2047前途問題是「偽命題」,因50年不變的保證,並非說50年後會即時改變,基本法亦有其他條文指示香港政制方式及保障港人自由。不過,法律界也指出基本法第5條屬「總則」之一,50年期限後條文是否仍有效,沒明確保證。 (報看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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