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花蓮縣立南平中學計姓社工師,假藉女學生施打疫苗、錄取學校代為註冊等理由,陸續向女生及女生家長詐取5萬多元,二審遭判刑5年10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後判決許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判決指出,許2009年3月分發至南平中學服務,擔任該校社會工作師,2010年6月、8月因陪學生到醫院診療,獲悉醫師建議學生施打子宮頸癌疫苗,藉口向學生父親詐得15,000元。 2010年10月至翌年1月,許多次致電聯繫學生父親,佯稱辦理學生零用金發放,請家長將學生存摺及印章寄至學校後,詐領5500元。 2011年許再假借學生錄取某間技術學院,需註冊為由向學生祖父要求辦理匯款3萬元,委請許代繳付學生註冊費用,但因同年7月底繳費期限後,許卻未辦理繳費註冊,家屬事後查覺有異,向許追討款項,許仍稱學費尚需報經教育處核准才能退還,拖至同年10月才匯還。檢廉查獲本案後,許被免職,一、二審均判處5年10月,褫奪公權3年。花蓮縣政府將許移送公懲會審理,公懲會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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