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罪成,前日被判監16個月。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致函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稱戴耀廷的違法行為令港大聲譽受損,要求港大立即革除戴耀廷的教席。 港大:根據大學條例跟進 港大發言人回覆表示,港大尊重法庭裁決,因應判決及判刑,會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及相關規條的既定程序跟進。 何君堯在信中指稱,過去兩年多已多次敦促港大革除戴耀廷,但港大都支吾以對。他認為由於戴耀廷已定罪,港大「不應再拖延」,必須立即辭退戴耀廷。 港大教師及職員會主席張星煒解釋,當有港大教職員干犯刑事罪行且被定罪,教務委員會便會商討如何處理該職員的職務問題,並可成立調查委員會,包括審視該名教職員是否適合教書,再將調查報告呈交校委會考慮。張星煒說,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校委會經考慮調查報告後,若認為有「好的因由」(good cause),可以終止聘任該名教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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